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处置服务协议书 甲方: 柳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 乙方:广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大队柳州中队 鉴于由甲方承担主体责任的“三江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宝公司”)生产现场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液氨约8.05吨亟需进行安全处置,且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该危化品(液氨约8.05吨)的安全处置服务,现根据处置危险化学品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服务需要,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将对“欧宝公司”现场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液氨和浓硫酸,进行安全处置的委托书提供给乙方。对于浓硫酸的处置,由甲方按处置方案要求采购选用的碱性中和物,并配置到现场。2、甲方应协助乙方对“欧宝公司”的液氨储存现场,进行调查、勘察、取样分析,同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液氨储存的记录资料,现场装置设施的图纸材料,“欧宝公司”厂区平面布置图、地址位置图。3、在处置过程中,基于液氨罐相关阀门阀兰(已超过使用期效)严重锈蚀等现状和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可能造成的影响,为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