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工热力运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行车工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能 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 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 行车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 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车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5 检修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浇注前,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下降速度要缓慢,防止钢(铁),水震动飞溅灼伤。 9运行时发生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水或吊件下滑时,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