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正职的安全职责 1、行政正职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对各级、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2、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和处理好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职能管理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督促其发挥作用。 3、掌握有关的安全规程、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各项现场制度,抓好规程、制度的贯彻。及时掌握本公司内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问题,要督促或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解决。 4、组织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设备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5、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协调党群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6、主管并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察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