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设备保管实施细则 (一)锅炉设备验收注意事项 1.锅炉设备外表应无裂纹、损伤、变形、锈蚀等现象。 2.汽包及联箱上的管孔和手孔周围应无裂缝变形。 3.水管及过热器等管件,应无刻痕、凹陷、弯曲、裂缝等缺陷。 4.锅炉附件应按装箱单进行验收,如带有辅机(水泵、风机等),应按其本身验收要求验收。 (二)锅炉设备的保管 1.凡锅炉所开的各种孔道应严加封闭,以防雨水、潮气及尘土杂物侵入锈蚀堵塞。 2.炉体放水阀应保持畅通并用防潮纸包好。 3.炉顶烟孔应用木盖封闭。 4.压力计及水位仪表等应装箱并防潮防震。 5.法兰的接头法兰面,应在涂油后用木板盖紧。 6.锅炉钢管应避免雨淋,在管子两端用涂过油脂的木塞堵住,并应注意炉管两端的完整,管子外表面应涂有红丹漆防锈。 7.联箱上的管字内应保持干燥,管口及法兰盘需要用闷头盖紧。 8.空气预热器的管口不得向上放置,也不可重叠压码,以防变形。 9.如系链条炉的链条,应涂有工业凡士林并装箱保管。 10.喷燃器、抛煤机、减速箱、吹灰器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