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操作规定 1.锅炉操作须知 1.1锅炉点火时,应先向炉膛内预扫气,排净残留的油汽后才能点火。每次点火不成功,再次点火前仍要先扫气再点火。每次扫气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严禁简化操作程序、直接点火或缩短扫气时间。 1.2点火时操作人员思想要集中,严格遵守操作步骤,注意合理站位避开风门检查孔,防止回火伤人。禁止赤膊和穿着化纤工作服。 1.3手动点火时,应先点火后开油门。如喷油后不能点燃,应立即关闭油门,扫气后重新点火给油,防止爆燃。 1.4锅炉供气时须先暖管,逐渐加温。操作蒸汽阀时要缓慢地进行。管路总阀装有泄水阀时,应先将泄水阀打开排放残水后再打开各截止阀供汽。 1.5蒸汽管阀要有隔热防护或明显的警示牌。在运行锅炉周围检查或其它作业时,要注意保持距离和采取措施,防止烫伤。锅炉环境周围要做到:无积油、破布、棉纱和燃油滴漏现象。 1.6锅炉运行中应随时注意观察汽压、水位、给水等情况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纠正。禁止在汽压、水位不正常情况下工作。禁止在保护装置失灵或阀位不准的情况下使用。 1.7锅炉运行中发生灭火时,应立即关闭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