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大纲 (一) 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及其部件的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 (二) 监检内容 1. 对锅炉制造过程中涉及产品安全质量的项目进行监督检验。 2. 对受检单位质量体系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 监检项目和方法 1. 图样资料审查 (1) 受检锅炉产品的设计资料应经省级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2) 锅炉制造和检验标准及工艺。 (3) 无损检测标准及工艺。 (4) 设计修改(含材料代用)审批手续。 2. 锅筒(壳)、炉胆、管板、回转烟室、冲天管、下脚圈制造质量监督检验 (1) 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复验报告审查。 (2) 审查代用材料的选用和材料代用手续。 (3) 材料标记移植检查。 (4) 外观质量(包括母材、焊缝)检查。 (5) 焊缝位置及相互间距检查。 (6) 焊工钢印检查。 (7) 几何尺寸测量(筒体椭圆率、棱角度、不直度、对接偏差、开孔位置等)。 (8) 筒体及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