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保障电力、热力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2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一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21)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上述规程简称安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工作票是检修人员在电力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进行检修、维护、消缺、安装、改造、调试、试验等工作(以下统称“检修工作”)的书面依据和安全许可证,是检修、运行人员双方共同持有、共同强制遵守的书面安全约定。操作票是运行人员在生产设备及系统上进行操作的书面依据和安全许可证。第三条 在电力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从事检修工作,必须执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以及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在电力生产设备及系统上进行操作,必须执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操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