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通报30个违法开工项目并指出 坚决停建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于不顾的违法开工项目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1月18日在京宣布停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并指出要严肃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境准入,彻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建设,决不允许出现象铁本那样的违法建设项目。据悉,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环保总局首次大规模对外公布违法开工项目。 潘岳说,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大。有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忽视国家经济发展规律和环境保护要求,违法擅自开工建设一批建设项目。近期,国家环保总局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过程中,发现一些企业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现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严重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据潘岳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而这次予以曝光停建的建设项目都是在环评报告书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