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安全保卫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落实中国民航各项航空安全保卫工作要求,防止和处置各类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确保航空运输有序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共同做好航空保安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友好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签订的依据1、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7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4、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划5、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6、民用机场应急救援规则7、航空保安手册8、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以上法规、手册应以最新有效文本为准。第二条 通行区域的控制1、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航空保安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机场控制区的封闭式分区管理;乙方负责对办理通行证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办证条件者,在规定时限内核发通行证件。2、甲方人员和车辆必须持有效通行证件,方可从指定的通道进入控制区,并主动接受和配合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甲方对需办证人员事前进行背景调查和初审,并对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甲方有义务宣传教育所属员工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