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事故的安全处置规定 (一)侦察 警戒和深入燃烧危险区侦察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形成侦察小组,必须穿戴密封的防静电服、鞋、手套、隔绝式呼吸器,并且有开花水枪或喷雾水枪的掩护。(二)警戒1、可燃或有毒气体扩散区域(或警戒区)要根据不间断的检测情况随时进行调整。(三)处置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2、进入燃烧危险区域、爆炸危险区域的人员(人员限制到最低程度),禁止携带打火机、手机、笔记本电脑、BP机和非防爆照明灯具等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物体,利用开花或喷雾水枪向可燃气体扩散区域内喷水,降低空气中可燃气体的浓度。要组成梯队用水枪向身上浇水掩护进入。3、进入爆炸危险区域内直接处理事故的消防指挥员、战斗员和工作人员(人数限制到最低程度)外,禁止一切车辆和其他人员入内。必须穿戴密封的防静电服、鞋、手套、隔绝式呼吸器,必须组成梯队用水枪向身上浇水掩护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