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水上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在船舶通航的大江、大河、大海区域进行水上施工作业前,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门提出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批准并取得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水上作业施工前,应了解江、河、海域铺设的各种电缆、光缆、管道的走向,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防止电缆、光缆及水下管道遭到损坏。 3.项目要制定水上作业各分项工程安全实施方案和细则,对参加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水上作业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专项技术培训,并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4.水上施工必须在作业人员必经的栈桥、浮箱、交通船、水上工作平台、临时码头上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和救生设施。 5.进行水上夜间施工时,要有充足的灯光照明,尽量避免单人操作,特别是电焊作业时,最少安排两人相互监护。 6.要与气象部门、海事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水域的气候、涌潮、浪况、潮汐、台风等气象信息,正确指导安全施工。 7.作业人员进入水上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乘坐交通船上下班时,严禁从船上往下跳跃,防止拥挤、推拉、碰撞、摔伤或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