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总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公司经理、各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项目部经理是本公司、本区域(专业)公司、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各单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区域(专业)公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