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电动葫芦维保技术协议 一、本合同适用于益海(连云港)精细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在用的行车、电动葫芦的维修保养。协议主要内容为维修保养工作范围、基本要求、适用标准、质量保证、维保内容、维保周期、项目验收等。 二、维保范围1维修保养范围 益海(连云港)精细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内行车及电动葫芦二十台。2、维保单位负责对使用单位在用的行车、电动葫芦进行实地了解。根据实际了解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维保方案。3、维保单位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行车、电动葫芦的设备清单,负责提供维保所需的备件(材料)清单(名称、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等)。4、使用单位为维保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指导。三、基本要求1、保证行车、电动葫芦运行正常、安全可靠;2、除正常保养外,接到使用方的故障维修通知后,维保方应随叫随到。行车、电动葫芦4小时到达到现场维修;情况正常下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得以节假日和下班时间为由拒不到场。3、遵守国家对行车、电动葫芦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4、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环境管理规定。5、维修中如有重大改动,由维保方提前通知使用方并连云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