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安全工作职责 1、对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对员工的生活福利、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负责。3、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对生活福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4、搞好劳动组织、合理安排劳动,控制加班加点,做到劳逸结合。按规定配备企业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5、各项培训应纳入各级安全教育内容。对员工进行各种生产技术教育考核时,要同时考核安全技术。 6、负责编制年度安全教育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7、组织制定或修订劳保用品、防暑等用品的发放标准,做好管理和发放工作。教育督促员工正确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8、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高温、高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和职业病防治工作。9、组织公司内各种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操作和指挥、督促隐患整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内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处罚令。10、发现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有权命令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对重大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上报。对及时排除险情的有功人员向公司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