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厂职工及管理人员的全厂所有人员。 二、安全生产的内容: 1、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完好。 2、电器线路布置是否安全可靠。 3、物质保管是否符合厂部有关规定(包括消防器材等所有物质管理范畴)。 4、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5、劳动保护的佩戴。 三、责任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须分清职责进行处理。 1、因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影响两个小时到四个小时为一段事故,四小时以上为重大事故。 2、物质管理事故指不符合厂规定的,发生两次以内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3、生产车间的跑、冒、滴、漏属于设备责任的按设备责任处理,不属于设备责任的处理生产操。两次经内的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4、劳动保护佩戴由班长负责日常管理,厂部值班人员总负责。每发生一次事故扣发安全生产奖金的10%,发生两次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四、安全奖发放原则 1、根据责任区分,发生一般事故均扣发工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