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 一、服务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守岗尽责,按规定着装上岗。 二、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仔细巡查工作现场的安全情况及卫生状况。 三、服务人员不得带病(心脏病、高血压、精神分裂及各种传染性疾病等)上岗。 四、服务人员应加强门卫管理,熟悉掌握所负责的房间、人数、班次,做到知人知情、心中有数,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对出入人员所带物品,必须询问和检查,携带大件物品出楼需办理出门登记手续,发现可疑人和事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五、服务人员要保管好钥匙,做到随身不离手,不得私配钥匙和转让他人保管。 六、服务人员在清洗厕所时严禁使用硫酸等危险化学物品,更不得存放危险物品。高空作业必须有安全措施。 七、公寓楼内的一切财产、设施、设备,服务人员应班班交清,负责看管。任何人不准挪为私有,不准外借。如有丢失损坏,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八、室内外窗明地净、四壁无尘、空气新鲜,物品摆放有序,床上用品干净整齐,床底无杂物,夏季无蚊蝇、臭虫等。 九、贮藏室保持通风、干燥、整洁,物品摆放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