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安监部的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2. 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安监部。二、职责1. 代表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及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行使安全监察职能,对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2. 负责监督本单位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两票三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3. 负责监督涉及设备安全技术状况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负责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用具、机动车辆的定期试验、报废、补充更新工作。4. 在生产副总领导下负责本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管理人员定期做好消防培训及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查、维修、更新工作。5.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6. 协助领导监督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题性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7. 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归口管理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上报。8. 经常深入班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