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动火作业安全 (1)动火及动火的危险性 在化工企业中,凡是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如焊接、切割、熬沥青、烘烤、喷灯等明火作业;凿水泥基础、打墙眼、开坡口、砂轮机打磨、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凡在禁火区内从事上述作业,都需要办理动火证审批手续,落实安全动火措施。检修动火具有很大的危险性。检修动火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规定,高度重视动火作业的安全。 (2)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的划定 化工企业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工作的需要,在厂区内划分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 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接、切割、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设立固定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a.距易燃易爆厂房、设备、管道等不应小于30m。 b.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与危险源隔开,门窗要向外开,道路要通畅。 c.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能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在任何气象条件下,固定动火区内的可燃气体含量必须在允许含量以下。 d.固定动火区要有明显标志,不准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