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2 各部室和生产车间负责本部室和车间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3、管理规定 3.1 固体废弃物分类 3.1.1 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由: a)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沥青渣、萘渣、生产污泥以及设备检修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等。 b)办公中产生的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等。 c)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涂料、沥青、油漆等。 d)绿化中产生的残留农药及其容器等。 3.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至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1.3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