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安监测管理规定 1、目的 检验和判断环境质量、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评价、分析重大环境影响、重大安全隐患的行态,以及对相关不符合情况采取纠正措施并予以改进。 2、适用范围 对公司废水、废气、噪声、废弃物、资源能源(水、电、油)等方面环境指标数据的测量以及员工体检、高温高压设备、电梯等特种设备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相关的安全卫生管理项目监测和测量。 3、定义 职业安全卫生: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及其它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与因素。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总的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便于组织对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管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4、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负责监测体系运行的整体监控,协调解决相关管理事项,并将监控结果向最高管理者汇报。 4.2 环安体系负责人 4.2.1 掌握公司环安体系运行的情况,检查各部门的推进工作。 4.2.2 监控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