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处环保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2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 4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5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 6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 7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 8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 9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运行。 10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对三废处理设施的运行参数负有控制责任。 11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环保、减噪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12组织环保设备专项检查,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