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本管理文件,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中涉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的评审和修订。3.职责范围3.1 公司安检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3.2 安检办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3.3 审批稿最终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才能发布实施。3.4 由安检办负责定期实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的评审和修订工作。4. 评审与修订4.1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的评审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2)评审组织:由安检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评审。3)评审内容(1)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