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柱工作业标准规程 一、 作业标准 (一) 一般规定 1、回柱放顶工作要由熟悉工作面顶板控制及支护特性,并具有实践操作经验的采煤工担任。 2、工作面的基本和特殊支护质量不合格,有空顶、漏顶现象时,必须及时处理,达到质量要求,安全可靠后,方准回柱放顶。 3、回柱放顶应由上往下,由采空区向工作面进行,分段距离不小于15m。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操作顺序。严禁提前摘柱和进入采空区作业。 4、回柱放煤时至少有2人配合作业,一人回柱放顶,一人观察顶板及支柱周围情况;观察人和回柱人都要站在支柱的倾斜上方安全地点进行操作;观察人除协助回柱外,不得兼做其他工作;回柱人要听观察人的指挥。 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回柱放顶: (1)浮煤、浮矸没有及时清理干净,退路不通畅时。 (2)放顶分段距离小于规定距离时。 (3)难回支柱或压死支柱没有处理时。 6、 先支后回的操作顺序包括以下内容: (1)首先支好基本支柱。 (2)超前支设特殊支护,然后回收原有的特殊支护。 (3)需要回收附近支柱时,必须先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