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材料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工程建设时期的火工材料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内容与检查、考核办法。 二、火工材料及易燃易爆物品种类1、火工材料指用于工程施工使用的.、雷管、导爆器材等;2、易燃易爆物品指用于工程施工施工的汽油、柴油、机油、润滑油、绝缘油、氧气、乙炔、清漆、稀释剂、丙酮、环氧、固化剂、油漆、硫酸、盐酸、化学试剂等。三、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1、运输装卸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应遵守有关管理条例,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做好防静电、燃烧、爆炸、隔热、隔潮等措施,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不得客货混装,要求专车运输。2、派车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要认真做好防范措施,不得与其它物品混装,运输雷管.时应遵守有关技术要求,必须有公安部门的批准手续,并派专人押运。四、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储存保管1、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储存保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易燃易爆品应放置在专门场所,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管理。管理及使用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及火灾的预防方法和管理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