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包机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公司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机电设备正常有效运行,全公司所有的机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管理,责任到人。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一条 机电副总负责对全公司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工作的领导。 第二条 机运部长负责对全公司包机管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机运部负责全公司包机管理工作的现场监督检查。 第四条 使用单位机电队长负责本单位设备包机任务的分配与管理,行政正职负责包机责任制的落实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机电包机维修工负责所包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及时填写设备日常检修记录。 第六条 包机运转工负责所包设备的操作、巡视及设备卫生的打扫。操作方法遵循对应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要求。包机运转工每天除按章操作、维护设备和打扫卫生外,必须经常对岗位上的设备巡回检查,大型固定设备必须及时填写 运行及巡检记录或运转日志,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本单位值班领导和公司调度室。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一条 各单位针对本单位机电设备及维护、操作人员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