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操作人员必须有实近平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有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作,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做标志、挂牌。 (7)经过打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有单独机械操,改人员为机械使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