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机械设备事故的界定 凡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机械设备失修、失保等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的损坏或其它自然灾害造成机械设备的损失、损坏,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 2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原则 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应坚持科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机械设备事故的分类 3.1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按其损失价值大小程度划分为: a)机械设备记录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21-50000元以内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 b)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300万元以内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30天内不能修复的事故。 c)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1000万元以内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6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的安全水平、铭牌出力水平的事故。 d)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