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二、消防控制室资料管理 1、消防控制室应当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存放单位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档案资料。 基本情况包括: (1)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登记表。 (3)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