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一、设备与指标 1、设备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三齐全。台不符合要求扣4分。 2、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小型电器合格率不低于95%;电缆吊挂合格率不低于95%;在用矿灯完好率100%,使用合格的双光源矿灯。矿井完好矿灯总数应大于常用矿灯人数的10%以上;设备待修率不高于5%;机电事故率不高于1%。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3、设备更新改造按计划执行,设备大修计划应完成90%以上;无大修计划或完成率全年低于90%,上半年低于30%不得分。 二、煤矿机械 (一)主提升系统: 1、斜井绞车提升:各种保护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提升系统通信、信号装置应完善,绞车房有能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上、下井口及各水平应装设视频监视装置;斜井提升制动减速度达不到要求时应装设二级制动装置;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应装设防防撞梁,防过卷、过放和缓冲托罐装置,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符合规定,单绳缠绕式双滚筒绞车应安设地锁和离合器闭锁;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