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氧乙酸储存、运输和使用中的防火措施 1、注意储存的量不宜过大,尤其要注意储存时应该采用塑料容器,而不能用玻璃瓶等膨胀性较差的容器储存过氧乙酸。必须储存于低温、避光的阴凉处,并采取通风换气措施,防止挥发出的蒸气大量集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同时,由于其在贮存中易分解,应当注意有效期。储存过氧乙酸的容器应当留有不少于5%的空隙,防止液体蒸发膨胀造成容器爆裂。严禁使用铁器或铝器等金属容器盛装存放。 2、刚拉运回来的过氧乙酸不宜立即使用,应当静置至少30分钟以上,以利运输过程中因震动等产生的静电消除,防止静电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 3、储存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的防火标志,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照明或明火,电气线路若非十分必要不得架设,必须设置时必须采用防爆设计或采取防爆措施。同时要注意与热源、明火、易燃可燃物质等分开。 4、其受震时的灵敏性增大,在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禁止摔、砸、碰、撞和太阳长时间照射,注意避免因受热、接触明火及受到摩擦、震动、撞击引起燃烧爆炸而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5、应专库储存,专人保管,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