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副矿长安全责任制 机电副矿长是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机电、运输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机电副矿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切实保证本单位供用电的安全、可靠、稳定以及运输系统的可靠。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加强对分管科室、区队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第3条 参加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4条 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5条 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第6条 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 第7条 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第8条 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