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工程师(设备采购维修)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 第1条 参加机电设备检查,并协助机电设备管理员进行设备管理。 第2条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机电安全工作的重点进行技术把关,对机电设备的选型、进货质量的验收等进行技术把关。 第3条 负责公司矿制度规定需机电科采购的设备的考察、招标文件的起草并牵头起草相关技术要求、组织相关设备的招标。 第4条 负责矿所有机电设备外委维修的市场调研、招标组织、合同及技术文件的签订、维修质量跟踪。 第5条 负责机电科所有合同、技术协议的管理。 第6条 负责相关业务范围内的发票挂帐、付款等业务。 第7条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设备维修使用状况,掌握维修供货质量信息及时反馈领导参考。 第8条 积极在煤矿推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第9条 分管业务范围内安装、检修工程、工作的现场专盯指导。 第10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科工程师警告处分;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