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电气设备安全技术 1、 制定并认真执行管、用、养、修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具备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的基本条件,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有相关的有效证件才能上岗,且定期考试或考核。 3、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执行。 4、特种设备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队伍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改造、大修、拆除,投用前必须经地方安监机构进行检验并取得准用证, 5、应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定期检验、校验。 6、转动件、带电体不能裸露在外,必须加盖、罩等隔离开,必要时还装设警示标志。 7、手持式电动工具: 一般应尽量,潮湿(如隧道内)及金属构架上等必须使用类、类。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人工挖桩孔内等,应使用类。 类、类必须采取装设漏电保护器等其他安全措施。 8、隧道内开挖工作面和手提检修灯、竖井梯子间、各种作业台车用照明电压均采用36V安全电压,且不得用漏电保护器代替。 9、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