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走合期使用规定 第一条 新机或经过大修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初期走合。如原制造厂或大修厂有走合期的规定,则应按原厂规定执行。如无规定时,应参照:机械走合期一般规定为60h,汽车及轨行车辆为1000km。 第二条 发动机曲轴箱应按不同季节采用原厂规定的或优质可代用的机油,到走合期满后,应更换新机油并清洗机油滤清器。 第三条 起动发动机时,严禁猛加油门,严寒季节起动发动机时,必须采取预热措施。 第四条 机械运转和使用中,应操作平稳,严禁骤然增加转速载荷,以防发动机发生突爆,避免各传动机构承受急剧冲击。 第五条 走合期内,应注意机械各部运转情况,检查轴承、齿轮等的工作温度,如出现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消除。 第六条 在发动机运转达到额定温度后,应对汽缸盖螺栓进行检查和紧固。 第七条 推土机、铲运机和装载机及起重机在走合期内,要控制刀片铲土和铲斗吃土深度,减少推土、铲土量和铲斗装载量及起重量,开始从50%载荷逐渐增加,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80%。 第八条 挖掘机在走合期的前30h内,应先挖掘较松的土壤。每次装料为斗容量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