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工安全作业要求及考核规定 (一)安全作业要求 1. 所有人进入生产车间和成品库堆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行车工上行车前、下行车后也必须配戴好安全帽,系紧帽带。 2. 每班前必须对行车的各个限位器(左右限位器、上下限位器、小车前后限位器)、制动器(大车行走制动、小车行走制动、钢丝绳卷扬机制动)等安全部件进行检查,对卷筒和对钢丝绳本身、钢丝绳固定卡、大吊钩、吊具、紧急开关、电铃等行车部件进行全面安检,发现异常情况向班组长反映,并及时进行维护。 3. 起吊物品时,应先试吊,离地不超过20cm,无异常后正常吊运。 4. 作业时必须打铃声警示,使地面人员避让,不得从人上方吊物行驶; 5. 行车吊物运行过程,必须与地面物资保持足够高度,原则上距离地面2米以上距离。 6. 行车吊运过程中,吊物不得从人头上越过,吊物下不得有人作业,并与相邻行车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碰撞。吊重物从人上方经过,每次对行车工罚款20元。地面操作人员,发现行车吊重物过来,不主动躲避的,每次罚款20元。 7.模具轻吊轻放,由其是模具入蒸养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