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延安新区CP1-05项目经理部) 乙方(:东营市华达劳务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为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施工,明确双方安全职责,乙、甲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特签订本安全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基本情况: 机械名称及型号(:杭重HQ3000B(300吨.m)杭重HQ3000B(600吨.m) )使 用 期限(: 2021年8月28日至雨后强夯处理工程结算完毕 )使 用 地点(: 延安新区(北区)一期场地平整工程第五合同段 ) 一、乙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一)乙方责任 1. 乙方人员应遵当地治安处罚条例,禁止赌博、酗酒、偷盗、打架斗殴和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 2. 乙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设备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 3. 乙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用前,应指派专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统实施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设备,并因此发生机械设备毁损及人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