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产分厂安全生产通用守则 (1)本公司全体职工都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隐患厂房,设备、工艺装置,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打闹媳笑,禁止干私活,禁止离岗、窜岗,睡岗。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负责的设备或工作交给他人操作也不得动用他人负责的设备。 (4)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上班不准拖鞋、凉鞋、高跟鞋,也不准赤脚、赤膊、敞衣或穿背心、短裤工作。 (5)禁止酒后上班和班中饮酒,禁止带小孩进入生产现场,在岗位上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把安全生产.在心。 (6)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经常检查设备和工作场所,及时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连锁等装置齐全、完好、灵敏、可靠。运转中设备的运转部位严禁擦拭、检修和加油,不准冒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