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了使*有限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有限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范围为:全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复审;转岗、复工、 调岗、四新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及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 3、安全教育的形式及内容 3.1、全员安全教育 每年组织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常识等,并组织进行考试,要求合格率达100%。其中: 3.1.1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1.2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