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审查调查安全心得体会 中共.政治局常委、.纪委书记赵乐际多次强调,“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这就要求,既要保证审查调查对象安全,也要保障涉案人员安全,做到“双安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站在政治和大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万无一失,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确保留置调查“零事故” 留置措施是监察机关履行调查职能的一项重要措施,依法依规、安全有效运用留置措施,对于监委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监委使用留置措施,严格依法是根本,确保安全是底线。 留置场所应符合安全标准。在各级纪委原“两规”点基础上改造建设留置场所和在公安机关特定场所设置的留置专区,都应把确保安全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标准。对新建、改造的留置场所或留置专区,应经过严格验收,确定没有安全隐患、具备同步录音录像等条件,才能投入使用。 留置审批应强化安全审核。留置审批是保障留置措施从严、规范、安全使用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在审批留置措施时,应将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