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关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 集团有关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搞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工作,促进我省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煤炭部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有关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 一、业务保安共同的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执行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文件和规定:对本系统和分管业务涉及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制定计划、布置工作和检查、总结、评比活动中都必须把安全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在深入基层时,要过问、检查安全工作,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2.针对本系统成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制定出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措施、工作质量标准和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严格执行。 3.针对本系统或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制定出安全目标和安全规划、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4.经常检查、调度、通报本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