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及关于加强我区重点联网单位计算机互联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和输出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含计算机单机与便携式计算机)。 第二章 网络安全使用 第三条 我校的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 我校的用户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主义制度的; (三)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