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协议 甲方:XXX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石油XXX分公司 为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甲、乙双方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本着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更好地界定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安全职责,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动配合支持对方工作。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在承租区域内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安全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应敦促乙方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本区域生产安全,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有义务帮助乙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向乙方宣传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参与出租场地安全生产管理; 3、甲方明确所属的营运稽查部代表甲方执行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检查协调本出租场地安全工作。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是本企业租赁区域内(详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