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综合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单位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心,规范驾驶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维护交通路政执法队伍形象,特签订如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1、驾驶人员必须认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交通安全知识,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活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2、积极参加业务学.,热爱本职工作,服从所部及中队工作安排,听从指挥。 3、驾驶人员必须爱护车辆,做好交接登记,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按规定行驶里程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凡因未做好交接记录、未按规定里程保养造成的损失由2名驾驶员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4、执法车辆必须在工作中使用,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酒店及娱乐场所门前,禁止参加婚丧、嫁娶活动及从事与交通路政无关的其它活动,凡被发现查实的,驾驶员调离驾驶岗位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严禁非工作期间出私车,凡未经所领导批准出私车的,一经发现,驾驶员调离驾驶岗位并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