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窑专项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避免回转窑各机件过早损坏或其他事故的发生,以提高回转窑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连运水平,做到定期对其进行巡回检查,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回转窑正常生产巡检和停机检查。2.职责2.1制造分厂、设备保全处负责人对回转窑正常生产巡检和停机检查全面负责。2.2制造分厂、设备保全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分管专业人员对回转窑正常生产运行中检查和停机检查。2.3各专业技术员在分厂领导下,负责对回转窑进行各自专业正常生产巡检和停机检查.2.4制造分厂各工段岗位人员工负责回转窑及附属设备正常生产巡检和停机检查处理。2.5生产技术处、制造分厂对回转窑巡检、检查、检修负安全管理责任。3. 管理内容3.1.巡检频次和内容3.1.1巡检频次3.1.1.1 制造分厂各副厂长每周对回转窑点检至少一次;3.1.1.2 各技术员每天对回转窑主机设备点检至少一次;3.1.1.3 各专业各岗位人员每1小时对回转窑及附属设备巡检一次;3.1.1.4 生产技术处负责牵头组织对回转窑专业检查及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