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和监测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和生产设施的监视、监测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设施安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监视、监测设备安全管理3 职责3.1 安技科负责对监视和监测设备的监督管理。3.2业务部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对监视和监测设备的检测检验,保存检测报告。3.3采购部门负责对监视和监测设备的采购。3.4各使用部门对监视和监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管理。4 工作内容4.1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安装4.1.1 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监测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监测装置。4.1.2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监测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4.1.3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监测作用。4.1.4 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要经过鉴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