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汽轮机运行事故处理 1. 在值长统一指挥下,迅速处理故障。有关领导协助处理事故时,所下操作命令必须通过值长下达。 2. 事故处理遵循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原则。事故处理人员应根据事故象征,迅速确认设备发生的故障性质、原因,消除对人身、设备的威胁,必要时应解列或停运故障设备。 3. 根据单元机组的运行特点,任一专业或岗位事故,都将直接影响整个单元机组的安全。因此,发生故障时,各岗位应互通情况,在值长和班长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迅速处理故障。 4. 禁止与消除故障无关的人员停留在发生故障的地点。 5. 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及故障的性质、地点和范围,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消除故障,同时应注意保持非故障设备的连续运行。如故障原因不明或故障未消除禁止恢复故障设备运行。必须迅速报告主值, 共同观察研究处理。当发生本规程内没有规定的故障现象时,运行人员必须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加以分析判断,主动采取对策,并尽可能的把故障情况逐级汇报。 6. 确保厂用电系统及其所带负荷用户的供电,如厂用电失去,要确保保安电源安全停机,并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