拣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1条 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熟悉本作业的工艺作用、工艺要求,了解煤与矸石的物理特性以及选后产品的指标要求。 第3条 了解本岗位机械设备的性能及构造,熟悉其操作方法、安全要求和排除一般故障的方法。 第4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5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工必须将发辫盘入帽内。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手选输送带的两侧必须加设防护板。手选作业点应当至少有2人工作,互相监护。手选工不得蹲在或者坐在带式输送机两侧的护板上作业。 第7条 严禁在手选输送带上行走、跨越或坐卧。操作人员不得在原煤分级筛筛口下1.2m范围内和下料溜槽口处站立或工作。 第8条 工作人员发现雷管、.、金属、木料、特大块矸石等物品,应当及时谨慎选出,必要时可以停机处理。选出的雷管、.,不得私自保管、转移或销毁。 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