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中起重作业安全要求 重大起重吊装作业,必须进行施工设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送生产单位批准:对吊装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讨论吊装方案。 吊装作业前起重工应对所有起重机具进行检查,对设备性能、新旧程度、最大负荷要了解清楚。使用旧工具、设备,应按新旧程度折扣计算最大荷重。 起重设备应严格根据核定负荷使用,严禁超载,吊运重物时应先进行试吊,离地2030cm,停下来检查设备、钢丝绳、滑轮等,经确认安全可靠后再继续起吊。二次起吊上升速度不超过8mmin,平行速度不超过5mmin。起吊中应保持平稳,禁止猛走猛停,避免引起冲击、碰撞、脱落等事故。起吊物在空中不应长时间滞留,并严格禁止在重物下方行人或停留。长大物件起吊时,应设有溜绳,控制被吊物件平稳上升,以防物件在空中摇摆。起吊现场应设置警戒线,并有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起重吊运不应随意使用厂房梁架、管线、设备基础,条件不允许时,一定要正确估计荷重,防止损坏基础和建筑物,并要征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起重作业必须做到十不吊,即无人指挥或者信号不明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