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井架物料提升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在使用井架物料提升机(以下简称井字架)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以下简称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等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和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使用井字架作为垂直运输设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施工现场井字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拆除,必须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第四条井字架安装与拆除前,必须根据现场环境、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和监理单位确认。第五条各类井字架的安装、使用和拆除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和检修制度,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上述规程和制度应以标牌形式张贴在施工现场。每台井字架的设备技术档案应放在施工现场,以备检查。第六条井字架安装或加高后,必须经安装班组自检,项目部和企业安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