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致: ()(工程名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本工程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日起由我站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给予支持、配合。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申报程序 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由建设单位向所属建设安全监督机构领取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及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提交下列资料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监(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一)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一式五份:以及表中所列安全责任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附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印件)。 1、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项目